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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特教学校校园数字监控系统整改提升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2023年05月06日 17:30:18 访问量:9640 作者:总务处

安庆特教学校校园数字监控系统整改提升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根据《安庆市直教体系统部门自行采购管理办法》(试行)采购制度规定,现对安庆特教学校校园数字监控系统整改提升项目(详见采购需求)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质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参与本项目。

一、供应商须知

1响应人(供应商)所报价产品必须符合本次采购要求,所供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保证原产正品供货,提供相关资料、说明书、配件等。

2响应人(供应商)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次性书面报价(必须同时报单价和总价)。多方案、多报价的将不被接受。此报价包含设备、安装、调试、运费、税费、技术服务等所有费用。投标报价超过本次询价采购最高控制价的、单价或总价有漏项的均为无效报价。

3报价函封面及封袋应写明:项目名称、响应人(供应商)名称、日期;响应人(供应商)报价函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4响应文件组成:(1)响应人(供应商)报价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委托代理人应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响应人(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5、采购人邀请所有参与本次询价采购的响应人(供应商)代表参加开标会。开标会及递交报价函截止时间和地点:时间: 2023 5 17 日(周三)15 00

接收响应文件(报价函)及开标地点:安庆特教学校2号综合楼会议室

联系人:方来徽      联系电话:180****0858 

二、响应人(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评标及成交原则

1、评标委员会:由学校依法依规组成评标委员会,评委人数由33人以上(单数)组成。

2、资格审查:由评标委员会对响应人所提供的资格材料(资质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方可进入价格报价评审环节。

3、成交原则: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即在“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响应人(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响应人(供应商)报价和承诺一经认可,即为成交的合同价。若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最低报价完全相等时,则由评标委员会采用其他方式现场确定成交供应商。

四、交货地点与期限

交货、安装地点:安庆市特殊教育学校校园内;

交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供货及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为 20个日历天。

五、付款方式: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款。

六、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详见附件)

七、本次询价采购最高控制价

人民币(大写):贰万肆仟陆佰柒拾元整(¥24670.00元)

  • 附件(2个)
  • 安庆特教学校校园数字监控系统设备整改提升项目采购需求清单.xlsx (12kb) 下载
  • 安庆特教学校校园监控系统整改提升项目询价采购响应文件组成要件(参考格式).doc (54kb) 下载
编辑:总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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