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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特殊教育学校考勤制度

2013年09月26日 08:03:49 访问量:9920

安庆市特殊教育学校考勤制度暂行稿)

 一、请假考勤制度
    ()请假类型:公假、病假、事假、婚假、丧假、产假等。
    ()请假手续:提前两天填写请假单,报教务处、总务处、办公室或校长批准,工作安排妥当后,准假离岗。如遇特殊情况,可先以电话、口头请假后再向有关部门补办手续。假条由部门负责人转交办公室存档。
    1、公假(开会、外出学习、进修等)
       (1)审批权限及程序
    ①必须持有教育行政部门或相关单位的文件、通知。
    ②一天以内必须得到部门负责人审批,同意。
    ③ 二天以上报校长审批,同意。
       (2)工作安排
    教师公出期间(天内)的功课由任课教师自行安排,报教务处同意并备案,或由教务处协商安排;三天以上由教务处安排。
    2病、事假
    (1)审批权限及程序
    ①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审批,报教务处备案
    ②二天,由分管校长审批报教务处备案
    ③三天及三天以上, 由校长审批报教务处备案。
    (2)工作安排
    教师事假期间(二天)的功课由任课教师自行安排,报教务处同意并备案,天以上由教务处安排。
    注事假在2节以内,并在一周内补上延误功课的,并报教务处备案,可不按事假处理。一个月不超过一次,否则按事假处理。
       未经教务处同意,教师不得擅自调动功课,一经发现,以事假论处。因擅自调动功课造成缺课的以旷课论处。
    3、婚假、丧假
    教职工结婚,婚假按照国家相关文件执行;直系亲属丧假为三天,有关教工需事先向教务处申报。
    4、产假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安徽省计划生育条例》执行
    二、相关规定
    1、公假
    不扣发工资及各种补贴、奖金。但按节数扣发超工作量工资。
    2、病
     (1) 病事假扣款20/天,10/半天,教导处安排人员代课,再扣除其实际课时费,自行调课(必须与本班有课人员调课)不扣课时费;

(2)病事假5天以上(不含5天),扣除当月所有的考勤津贴;

(3)教导处安排代课,每课时按课时标准工作量计算课时费;

(3)超长病事假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3、婚、丧假
    扣课时费,不扣月勤奖。
    4、产假
    法定时间内不扣70%工资,绩效工资30%奖励部分停发及集体活动补贴。超出法定时间同事假。
    5迟到、旷工旷课
    (1)凡在规定上课、上班时间内,迟到或早退超过10分钟,按旷课处理,在10分钟以内者,扣款5元。 

    (2)因工作失误,造成空堂现象,1节扣罚10元。如果外出造成空堂现象,按旷工处理。

    (3)课内发生事故,在明确责任的基础上,视情节轻重,扣罚任课教师当月10元以上奖金,并酌情给予其纪律处分。

(4)上课串堂、擅离教室、在走廊上闲谈者,发现一次扣款10,并告知当事人或张榜公布。

(5)旷工扣款50/次,旷工两次当年绩效及年度考核不合格。

(6)因工作需要调整工作岗位的教职工必须按时到新的岗位工作(含课程分配),否则作旷工处理;

、说明

此制度由学校各教研组,各部门检查执行;

此制度规定与上级规定相悖的,以上级规定为准

每月公布一次考勤情况。

编辑: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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