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2019年修订)><安徽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单位:
现将《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2019年修订)><安徽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皖教〔2019〕28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各校加强宣传教育,完善考核细则,进一步推动有关师德文件精神的全面贯彻落实。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市直学校于5月25日之将制定的师德考核细则和评价标准报送至市教体局人事科备案。
附件: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
职业道德考核办法(2019年修订)和安徽省中小
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
细则(试行)的通知
安庆市教育体育局
2020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