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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配合老师做好智障儿童家庭教育

2014年03月21日 09:30:48 访问量:3853
    家长没有正确认识智障儿童的价值,剥夺其早期接受教育的利.在现实社会里,人们常将智障儿童的“智力障碍”与“残疾”、“残废”等同,导致智障儿童的家长对孩子的美好憧憬被“残疾”的定义打破,家长在情景中产生失望的心态,在家长的眼里智障儿童是个“废物”。在这样的家庭环境中,智障儿童是得不到适宜的、和谐的、甚至是必要的最基本的教育的。绝大部分也只是等到智障儿童到了入学年龄,家长们才很无奈的把其送到培智学校接受几年的特殊教育,其实这些家长心理并没有对其抱有希望,也只不过是为了某些“需要”罢了。
    研究表明,智障儿童首先是儿童,有着和普通儿童一样的发展规律和发展需要;儿童的发展与能力的获得关键在学龄前这一阶段的培养。放弃对智障儿童在学龄期进行教育的机会,即使后期付出更大的努力,也将是事倍功半,甚至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
一、家长不能持之以恒,失去对智障儿童的爱心与信心。
    智障儿童身心发展的特点,决定了智障儿童的教育是一个长期、艰巨而又缓慢的过程。因此,可能我们的家长已经付出了很多努力,但效果却不是迅速体现出来。然而由于我们的家长在认识上不了解智障儿童的发展规律,在心理上的不自信,再加上康复心切,想通过学习、训练,使孩子智力得到突飞猛进的发展。当这一切都姗姗来迟时,我们的家长就会对自己的劳动产生质疑,对孩子的可能性发展发生否定,出现急噪情绪,失去对孩子应有的爱心和信心。
二、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脱节,教育效果得不到巩固。
    不了解培智学校教育究竟是怎么一回事的家长们,常常误认为进入学校学习就是培养或提高智力。因此认为把孩子送进培智学校,给予孩子提供了接受学习的机会,孩子就会在老师的教育下茁壮成长,存在着“家长管养,教师管教”的观念。放弃了家庭教育的机会,把自己家长的职责等同于保姆,只是负责幼儿的衣、食、住、行等生活需要和经济来源;认为教师应该承担孩子教育发展的全部责任,把希望全部寄托给教师,使自己获得“解放”。家长这种依赖性心理的产生,无疑是把孩子获得教育康复的过程,视为在“他环境”下完成的任务,没有为孩子创设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更不会在家庭生活中有意识的教育引导孩子。
    智障儿童家庭教育问题远非如此,要努力走出这些误区,需要家长做不懈的努力。更新家庭教育观念、创设良好的家庭氛围、科学适度的教育方法,是成功家庭教育的基础和保证。
四、及时反馈,教育要有针对性。
    结合每个孩子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段时期一个重点地进行教育。如刚入学的孩子进行规范作息时间、按时起床、上学、生活自理的教育,帮助孩子形成有规律的生活,指导孩子纠正不良习惯。
五、个性心理表现出兴趣单一、性格极端、意志薄弱等特征。弱智儿童的生理需要占主导地位,常 满足于衣、食、睡、欲等低级需要,精神上的高级需要发展迟缓。
    全纳教育原则。就是要满足所有儿童的需要,无论其身体、智力、社会、情绪和语言或其他状况如何,也无论其民族、性别、年龄、种族、国家、是否有障碍、语言和社会经济地位如何,他们都应该平等地享有受教育的权利。这是1994年在萨拉曼卡召开的“世界特殊需要教育大会”上提出的,也包括对弱智儿童的教育。在家庭教育中,父母也要贯彻这一原则,对弱智儿童,一定不能嫌弃他们,而需要加倍爱护他们,创造条件让他们与常态儿童交往,尽可能地送他们进入普通学校,感受和参与正常的生活和学习。
六、注重语言表达训练。
    弱智儿童一般言语表达能力很差,父母对其训练要从细微人手,首先通过面部表情,让他们模仿嘴的形状,逐步教他们出声、吐字、称呼、说句子、与人对话、唱儿歌、讲故事等,每一步骤都要反复讲解,反复进行理解指导,重复动作,通过多于常态儿童上百遍、上千遍、上万遍的训练,使他们能够基本正确地通过语言表达思想,同时也进行了思维训练,有利于发展他们的智力。
    采用多样的家庭教育方法。针对弱智儿童的身心特点,在家庭教育中,对较为复杂的训练内容,父母要善于分解知识内容和训练项目,先进行“小步训练”,从而创设“多级提高”的条件,再逐步形成完整的知识或能力系统等。
    总之,对弱智儿童的家庭教育,家庭成员需要更多的付出,特别是父母,更要以百般的爱心帮助他们,更加精心地教育和训练他们,才能取得教育的成效。
编辑:赵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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