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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特殊教育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

2017年09月20日 15:10:19 来源:原创 访问量:1924 作者:李国辉

安庆市特殊教育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

一、中职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

经安庆市特殊教育学校注册取得中等职业教育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一、二年级所有农村户籍的学生和县(含县级市、农业区)镇非农户口的学生以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所有持有残疾证的残疾学生。

二、资助对象资格的认定

1、填写《安庆市特殊教育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并提供身份证明。

2、城市经济困难学生凭享受国家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证明(或学生残疾证明)认定。

3、学生在校期间触犯法律、严重违反校纪校规或因其他原因学校认为不应资助者。

三、资助标准

中职国家助学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用于资助学生生活费用的开支,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除寒暑假每年累计资助10个月,每月200元)。

四、中职国家助学金实施程序

(一)申请

1、将《安庆市特殊教育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和《助学金申请指南》随同入学通知书一并寄发给录取新生,使学生了解资助政策,包括什么条件的学生能够申请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的标准是什么,需要提供什么样的证明材料等内容。

2、学生在新学年开学一周内,将填写好的《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带证明材料交给学校。

(二)评审

1、学校对申请受助对象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资助名单;

2、学校将确定的资助名单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3、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填报《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汇总表》于规定的日期上报市教育局职成教科进行学籍审查后,再上报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三)审批

1、市教育局学资助管理中心对各中等职业学校上报的《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汇总表》进行审核、汇总后,报送县级财政、教育部门审批,并报上级财政、教育部门备案;

2、市财政局、教育局共同审批中职国家助学金资助名额、受助学生名单和资金,并及时下达预算。

四)发放

1、学校为每位受助学生免费办理银行储蓄卡,每月200元直接打到学生卡里。

2、学校不得以实物或者各种服务方式去抵顶国家助学金。为学生办理的银行储蓄卡也不得向学生收取卡费、押金等费用,更不允许从学生获得的中职国家助学金里抵扣。

安庆市特殊教育学校

2016-08-24

编辑:李国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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