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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排2016年度教师健康体检活动的通知

2016年04月05日 09:04:55 访问量:2210 作者:张贤发

关于安排2016年度教师健康体检活动的通知

各位教师:

为满足教师对个性化体检服务的需求,突出体检项目的针对性,经校研究决定,2016年度继续采取“设置体检费报销上限,不限体检项目”的体检补助制度,现将具体安排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享受体检补助资格条件:凡在职教职工均享受健康体检补助。

二、体检项目及体检医疗机构:教职工可根据自身健康状况自主安排体检项目。本着“就近、方便、可靠”的原则,在市区5家市级医院(市立医院、第一人民医院、第二人民医院、中医院、海军116医院)任选一家进行体检。

三、体检补助标准:职工在定点医院完成体检,凭本人的体检费(仅限于与体检有关的费用)发票可获得最高额为500元的体检补助(体检费发票数额低于500元的,按发票实际数额给予体检补助)。

四、体检费发票审核、审批与结算:职工将有效体检费发票送总务处(陈雨清同志处)审核,由出纳负责登记、汇总后报校领导会签审批。个人体检补助费结算时,将利用工行代发户,向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支付结算。

五、体检时间要求:职工自即日起至531日期间自主安排体检时间,但体检费发票要求在62日(周四)下午下班前交总务处(陈雨清同志处),逾期不再受理。

特此通知。

安庆市特殊教育学校工会

201645

编辑:张贤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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